第一次做笔录(作为当事人、证人或报案人)
怎么办
做笔录就是把你经历的事按时间顺序说清楚,由办案人员记录成书面材料,你核对无误后签字。它是证据材料,所以要按事实说,不要猜、不要替别人说。
- 先弄清自己的身份:是被侵害人、证人还是违法嫌疑人,不同身份的权利义务不一样。
- 按时间顺序讲,能记住的细节就说,记不清的直接说“记不清”,不确定的不要编。
- 笔录做完要求通读一遍,写错的地方可以要求更正,改过的地方按规定捺印确认。
- 拿到受案回执或案件编号,后面查询进度、申请复议都用得上;需要时可以请律师。
容易踩什么坑
- 没看就签字,事后发现记录和你说的事实不一致,很难改。
- 被引导着说“应该是这样”,把推测说成事实。
- 把无关的人牵扯进来,或者替别人承担责任。
依据
-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(中国政府网)页面含“询问”(67 处)、“笔录”(49 处)、“传唤”(27 处),规定询问、笔录制作与核对签名的程序要求。
它覆盖了哪些「第一次」
- 第一次做笔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