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次知道什么叫证据:聊天记录和录音怎么留
怎么办
证据就是能证明事实的东西:合同、转账记录、聊天记录、邮件、录音、票据。法律把电子数据列为证据种类之一,关键是能证明“谁在什么时候说了什么”,并且没有被删改。
- 聊天记录不要删:保留原始载体(原手机、原账号),同时截图保存对方头像、昵称、时间。
- 转账走实名渠道,备注写清用途(借款、租金、货款),比现金更有力。
- 重要通话可以录音,但录制和使用要合法,不得侵入他人住宅、窃听他人隐私场所。
- 关键证据可以做公证或时间戳固定,防止对方否认;原件、原始设备一直留到事情结束。
容易踩什么坑
- 只保存截图、把原聊天记录删了,对方否认时证明力大打折扣。
- 用非法方式获取录音(如窃听、私装设备),可能不被采纳还可能担责。
- 证据只留一份在对方拿得到的设备或账号里,被删就没了。
依据
-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(最高人民法院网站)页面含“电子数据”(24 处)、“证据”(111 处)、“录音”(1 处),规定电子数据等证据的提交与审查规则。
-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(最高人民法院公报)页面含“证据”(31 处),规定证据种类与举证责任。
它覆盖了哪些「第一次」
- 第一次知道什么叫证据
- 第一次保存聊天记录作为证据
- 第一次录音取证
- 第一次意识到法律真的和自己有关